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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土石方管理,方便企业和市民查询土石方工程信息,规范施工单位雇请泥头车行为,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2〕13号)和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泥安管〔2013〕6号)相关部署,我局开发了“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包含有工地雇请的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等信息。现就开通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属市住房建设局项目管理权限的、含土石方专业工程且土石方需外运的建设工程,在申报施工许可手续的同时,施工企业应当将土石方运输合同报我局备案。

  二、在建设单位网上报建成功后,且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手续前,施工企业应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工地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相关信息。填报程序如下:

  (一)施工单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www.szjs.com.cn)的“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土石方信息管理”栏目后,填写建设工程、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等信息。

  (二)打印《运输合同附件_泥头车信息》(该表格作为土石方运输合同的附件)。

  三、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工地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相关信息成功后,15日内携相关资料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手续。

  四、如工地泥头车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打印《运输合同附件_泥头车信息》并加盖合同双方公章后,及时携该表格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办理泥头车信息变更手续。

  五、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后,泥头车信息将在我局网站的“专题专栏”(http://www.szjs.gov.cn/ztzl/sdlj.aspx?type=42)的“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栏目中公布,并作为执法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六、“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自2013年4月22日起正式开通使用。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使用本平台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见附件《“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或见“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网上申报系统中的操作指南(http://61.144.226.2:8080//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83788608;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3785020;市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83134277。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