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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部署,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2234号)的有关要求,开展2018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核查范围与内容
(一)核查范围
主要包括:
1.2015年以来在我省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
2.被投诉举报、发生欠薪的企业;
3.2017年以来经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增项)的企业。
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二)核查阶段(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24日)(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二)秉持廉政,严守纪律 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在本次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须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加集体检查,不得私自联系被检查单位或接受请托。一旦发现,严肃处理。